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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商标分类可以注册两个同名商标吗?
返回文章列表 发布时间:2022-11-18 01:43:15 浏览量:98 作者:瑞赢
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商标圈的粉丝都了解,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的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会被驳回,一般情况下,无法在一个商标分类里注册两个同名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但是,我们也会发现,出现过同一大类里有同名商标成功注册,这是为什么呢?
  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同类商标里的不同群组,只要无关联即可注册同名字的商标,这种情况下不构成近似。一般来说,除非特殊注明,非同一群组的商品视为不类似。例如:3504群组和3501、3502、3503群组的服务项目都不判类似。
  第二种,商标近似判断的特殊情况。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同类同群组商标的类似群内,使用(一)、(二)……区分的若干部分不判为类似。比如第十一类的(一)里面的110021和第十一类的(二)里面的110007不判为类似,如果在这两个小的商品项目里有同名的情况就不算近似。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出现同一商标大类里面存在两个同样名字的商标被注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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